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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局长: |
杨 立 |
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,负责政务、财务、组织人事工作,分管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。 |
| 副局长: | 兰健康 | 分管水利计划规划立项、水利科技、水库移民、河道管理、防汛工作,分管计划科技处、防汛办、市水利规划勘测设计院、市渭浐河管理中心、市防汛抢险机动队、市西北郊排洪管理中心。 |
| 副局长: | 刘 博 |
分管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、水土保持、农田基建、抗旱、乡镇供水、农业节约用水,水产项目管理、水产养殖技术推广、渔政执法。分管农水处、水产渔政处、水源办、市沣惠渠管理中心、市水保工作总站、市水产站、市引湑济石调水工程管理中心。 |
| 副局长: | 王 俊 | 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城市供水、水政执法、水资源管理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、水库管理、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、水利经济。分管局水政水资源处、建设与管理处,市东郊供水管理中心、市水资源利用技术服务中心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;分管渭河城市段综合治理相关工作。 |
| 纪委书记: | 任忠校 |
负责局系统的组织人事、劳动工资、出国政审、教育培训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,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、宣传、政治学习、思想教育、统一战线、精神文明及计划生育、扶贫帮困、社会救助、工青妇、社会团体管理、维稳信访等工作;负责局纪检、监察、党风廉政、政风行风、反腐败、政务公开、离退休人员管理、目标考评、四城联创等工作。分管监察室、组织人事处、机关党总支、考评办、四城联创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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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副巡视员 | 路中朝 |
分管节水型社会建设及封井工作。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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彻执行《水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渔业法》、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;拟定全市水利、防洪、渔业等工作的政策、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,并编制年度计划;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市水土保持总体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起草地方性水法规、规章,并负责监督实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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